[摘要] ll月l4日,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意见》在已出台的《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兰政法【2010】83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涉及内容十三个条款。《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大兰州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清算稽查:防止开发企业偷税漏税
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规定。要按照税法和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从2010年11月10日开始,由地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年底前逐一对近郊四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售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今后要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销售价格上涨情况定期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尽快制定出台兰州市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标准,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税漏税行为的查处。
解读: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条意见主要是对商品住宅每平方米销售价超过8000元,特别是每平方米售价超过10000元的在售楼盘重点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防止开发企业偷税漏税。另外即将出台的兰州市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标准,主要是为了提高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标准,以此来控制房产中介蓄意抬高房价,同时增加兰州市税收。
成本抽查:定期公布商品房项目成本构成
物价部门要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抽样调查,并将项目的成本构成因素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解读: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物价部门对每个开发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抽样调查和公布,告知广大市民目前兰州市商品房开发的利润空间,使广大市民能够理性消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