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ll月l4日,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意见》在已出台的《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兰政法【2010】83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涉及内容十三个条款。《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大兰州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兰州多措并举抑制房价
●本地居民限购两套住房
●非本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
●非本地居民在兰购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两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保障房建设:县区部门要签“军令状”
各县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今后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区、各部门签订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任务,市效能办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进行督查,对贯彻执行房价调控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力的,要进行问责。
解读:
主要对各县区、各部门在贯彻执行调控房价工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提出了要求,通过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好国家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遏制兰州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贷款购房:非本地居民需提供社保证明
实行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行为。对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l.l倍。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两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严格按照兰政发【20l0】83号文件精神,限定本地居民家庭和非本地居民家庭购房套数:非本地居民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一套,本地居民家庭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两套。
解读:
兰州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义认为:“本地人购买二套房属于改善性住房,如果限制其购买二套住房,不合乎其住房需求。将非本地居民在兰购房的条件继续提升,主要是限制来兰投资人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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