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甘肃省政府出台多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意见后,甘肃省建设厅于3月23日再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和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通知》(以下称《意见》),细化了保障房建设的相关要求,包括建设进度、目标考核要求等。
【套型要求】 60~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控制在50%左右
政策:住房结构 套型比例分三档
针对住房结构,省建设厅要求全省住房供应结构,原则上应将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控制在20%左右,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面积在60~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控制在50%左右,用于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面积在90~12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控制在20%左右,用于解决较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等。对不符合套型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解读 推阶梯房价以解决房价难题
省房地产商会副会长陈万智认为,此次省建设厅出台的《通知》,对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特别予以规定,今后,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在建工程抵押、房屋销售许可、商品房交易、买卖合同备案上网就可以查询,住房信息系统的完善是各项房市调控的基本。
“完善的梯级住房供应体系是解决高房价的根本之道。”兰州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义教授认为,“在一个健康、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上,应该存在高、中、低各种不同档次的住房,购房者按实际支付能力选择住房。政府应该向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房,这样的住房分配结构才能缓解房市的矛盾和问题。
【售房管理】 销售不足八成 不准开新项目
2010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商品房销售管理作了一系列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建成的商品住房,销售并到房管部门备案的面积达不到80%的,不得批准其新的开发项目”,省建设厅要求。
甘肃省建设厅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了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目前,在房地产信息系统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各地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量的配备,加大到商品房销售现场巡查、检查力度,及时纠正销售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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