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甘肃省政府出台多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意见后,甘肃省建设厅于3月23日再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和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通知》(以下称《意见》),细化了保障房建设的相关要求,包括建设进度、目标考核要求等。
继甘肃省政府出台多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意见后,甘肃省建设厅于3月23日再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和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通知》(以下称《意见》),细化了保障房建设的相关要求,包括建设进度、目标考核要求等。甘肃省建设厅首次明确了住房供应结构,50%的住房将把面积控制在60~90平方米以内,用于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专家指出,该项规定有利于完善梯级住房供应体系。
【套型要求】 60~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控制在50%左右
政策:住房结构 套型比例分三档
针对住房结构,省建设厅要求全省住房供应结构,原则上应将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控制在20%左右,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将面积在60~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控制在50%左右,用于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将面积在90~12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控制在20%左右,用于解决较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等。对不符合套型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甘肃省建设厅要求,建立省、市、县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省各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地,要在2012年底以前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
兰州市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建成房地产个人信息系统,并与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联网。
解读 推阶梯房价以解决房价难题
省房地产商会副会长陈万智认为,此次省建设厅出台的《通知》,对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特别予以规定,今后,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在建工程抵押、房屋销售许可、商品房交易、买卖合同备案上网就可以查询,住房信息系统的完善是各项房市调控的基本。
“完善的梯级住房供应体系是解决高房价的根本之道。”兰州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义教授认为,“在一个健康、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上,应该存在高、中、低各种不同档次的住房,购房者按实际支付能力选择住房。政府应该向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房,这样的住房分配结构才能缓解房市的矛盾和问题。
甘肃楼市新八条
一、合理确定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按期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落实住房保障责任目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强化对市州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考核
四、建立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调度和报告制度
五、严格落实新建住房套型比例要求
六、完善制度,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七、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贯彻落实
八、切实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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