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百年沧桑、饱经风雨的老房子,是城市无可估量的财富,被誉为“街头古董”。然而,不少“街头古董”因种种原因在被“贱用”。
“如果按相关规定使用、装修古董房,并非普通企业和个人可以承受的。”据黄杰介绍,因为真正按古董房的标准进行加固、修缮,要比重建一座房子的花费还要大。
“我们租下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时,看到的情景胆颤心惊。”据农行私人银行的张进介绍,当时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大楼的使用权,分属于2个企业和2户人家。接手时,楼内几乎是阁楼内套阁楼,承重墙被开门,关系安危的梁柱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安全情形十分堪忧。
“我们请上海外滩最著名的老房子改造公司,对这座老房子进行改造,花了2800万元才做了整修和加固部分。”张进表示。
记者了解到,像“涂堃山公馆”、 “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这样的大楼,以前租给居民居住,体现不出更高的经济价值。修缮成为“私人银行”后,每月的租金高达10多万。
江岸区计划
对老房子统一招商
“事实证明,租给有实力的企业,不仅老建筑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更能提升城市形象。”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黄杰认为。
据中粮华悦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他们在上海、天津的老租界区,都找到这样的建筑,打造成了私秘会所。目前汉口车站路10号已有4家世界500强的企业前来体验过。
古董房散发出的深厚文化底蕴,可提升企业形象的能力已被很多金融业、央企所了解。因此,近来江岸区房管区便接待了很多钟情于老建筑的企业。这些企业表示:由于找不到老房子的业主,而无法与老建筑结缘。
昨日,江岸区向区内的历史建筑的产权单位,发放了历史建筑租售信息单,要对老建筑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该区还将由区招商局、区国资公司共同组建一个历史建筑的“开发使用平台”,希望今后能对历史老建筑进行统一招商,提高历史建筑使用者的门槛,合理利用“街头古董”。
我市拟立法
保护“街头古董”
昨日,据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巡视员朱志强介绍,我市已计划通过人大立法,对历史建筑进行法律保护,打击损坏老房子的各种行为。
据介绍,2003年,我市颁布了市政府第138号令,即《武汉市旧城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不仅对历史建筑的使用、修缮作出规定,与此同时也表示可对损毁历史建筑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取证难等原因,对损毁老建筑的行为只警告过,并未进行过经济处罚,更别谈追究刑事责任。”黄杰表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