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甘肃省建设厅要求各地要按照“当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60%以上;历年续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率达到80%,分配入住率达到60%”的要求,确保完成全省责任目标。
继甘肃省政府出台多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意见后,甘肃省建设厅于3月23日再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和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通知》(以下称《意见》),细化了保障房建设的相关要求,包括建设进度、目标考核要求等。
甘肃省建设厅要求各地要按照“当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60%以上;历年续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率达到80%,分配入住率达到60%”的要求,确保完成全省责任目标。
为了靠实责任,省建设厅还严格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四个阶段:
阶段(1~3月):各地要签订责任书,落实保障任务,全面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4~6月):全力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第三阶段(7~9月):确保建设项目进度和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60%以上。
第四阶段(10~12月):重点抓建设项目竣工率、入住率、投资完成率,进行年度考核,迎接国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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