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2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该中心发布了关于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的公告。该中心明确公布,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限于即日起至下月10日前,到该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手续。
3月22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该中心发布了关于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的公告。
该中心明确公布,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限于即日起至下月10日前,到该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手续。仍不办理的,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则被限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大厅办理补缴手续,未办理的,将进行行政执法。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单位存在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或者少缴的行为,可直接向该中心稽查处进行投诉。
推荐阅读:
>>>进入论坛发表看法精彩楼市资讯 尽在搜房查看兰州所有楼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