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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

中国政府网  2011-01-27 08:44

[摘要] 国务院要求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地要确定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

国务院要求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地要确定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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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中现四亮点

就在众人热切关注房产税何时推出的当口,“新国八条”横空出世。由于曾在2005年4月30日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被业界习惯性地称为“国八条”,因此,此次出台的八条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措施被视为“新国八条”。

“新国八条”不同于以往每次调控大多老生常谈,反复强调那么几条政策措施,这次确定的八条政策措施中,不但加重老砝码,更添新砝码。其中主要的不同有四点:1、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2、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差额征税改为全额征税。3、二套房首付比例增加1成。4、全面限购,相比此前新购1套更为严格。

新砝码力压房价

“新国八条”中首当其冲的就是一件“新式武器”——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措施中指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也就是说,新一轮调控首次向地方政府提出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促使行政干预力度进一步升级。行政干预房价的做法,但足以显示政府对于去年调控效果的不满以及果断控制楼市的坚定。

搜房网分析师认为,首次提出“价格控制目标”的概念,并需要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行政干预已经进入了强硬阶段,虽然这里并未说明如果无法达成目标会对地方政府有怎样的责任,但是无疑该条实际上将成为本次“新八条”中最为强硬和严格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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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一加”组合出重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控政策可谓是前几轮调控的整合升级版,主要围绕“三限一加”展开,即限价、限贷、限购和加税。除了行政干预价格是首次提出,另外三项均在原来基础上全面升级,加大调控力度。

其中,备受瞩目的二套房贷下足“猛药”,狙击炒房投机行为。措施中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此前,二套房贷提高至五成时已抑制了部分炒房投机客,现再度提高一成,也许实际意义并不大,但有业内人士认为,信贷收紧对于改善型需求和中高端市场来说可能会有一定影响。

措施第三条提到,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此前,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其营业税按照差额征收,如今即将施行全额征税,势必对二手房市场影响深重,一旦落实,未来成交量可能急剧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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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最严厉化

与此同时,“新国八条”中还提到,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限购令全面铺开,从限制新购一套到全面限购,也就是说原来无论个人或家庭拥有多少套房子,都只能再新购一套新房,而今后两套以上当地居民、一套以上非当地居民以及无法提供证明的非当地居民,将直接限购。搜房网分析师认为,限购或许将成为常态。

近期,限购令从一线城市延伸到二三线城市,甚至部分三四线城市。业界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已经出现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将重新调整限购口径,因为除深圳外,他们以前都规定居民还可新购一套。

“新国八条”落地时间尚未明确

正当房产税坐拥极高呼声,几欲破壳而出的时候,“新国八条”抢先一步面市,严格程度不禁令人咋舌。但必须注意的是,“新国八条”虽然已公布详细内容,但落实的时间尚未明确,那也就是说,市场还将被观望一阵。业内人士认为,在新一轮调控影响之下,2011年楼市调整的幅度将大于2010年,部分城市房价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幅;70个城市房价指数将于二三季度出现同比负增长,多个月份会出现环比负增长。接下来,多部委将会出台细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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