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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办:集体土地强拆应通过司法程序决定

新 京 报  作者:杨华云  2011-01-31 10:13

[摘要]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集体土地征收的规范问题更加突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集体土地征收应当遵循国有土地征收同样的原则。他是在昨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三农及水利工作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集体土地征收的规范问题更加突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集体土地征收应当遵循国有土地征收同样的原则。他是在昨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三农及水利工作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由国务院尽早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在回答记者就集体土地征收立法问题时,陈锡文认为征收条例四个重要原则同样应当体现在土地管理法修改时的集体土地征收中。四个原则是:土地征收权的运用限定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征收的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让民众广泛参与,与民众进行充分协商;必须根据市场定价的原则进行补偿;强制拆迁必须通过司法程序决定。

释疑

集体土地没有市场价,征收时如何补偿?

农民和政府可协商形成补偿价

在发布会结束后,陈锡文接受采访时进一步表示,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有所不同,国有土地征收房屋,集体土地既有房屋也有农田,但这些原则都应当体现出来。

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一个重要的区别为,国有土地是经过国家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而集体土地不能进入土地一级市场直接交易,从而带来集体土地没有市场价的问题,那么征收时如何补偿?陈锡文认为,公共利益征收补偿,完全可以通过农民和政府的协商、谈判形成补偿价格,从而形成一个“事实上”的价格。

他并表示,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已提出一些改革原则。这些原则涉及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界限,逐步缩小征地的范围。在城镇规划区外,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符合规划,经过批准,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时,这部分土地可以不征收,让农民直接参与经营和开发,保障农民获得开发的权利。过去经过批准依法获得的乡镇企业建设用地,这些企业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等情况下,允许它进入土地市场。

今年三农预算将超8000亿

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预算将会超过去年的8000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昨日表示。

陈锡文表示,中央财政2010年作出的对“三农”资金的安排,比整个中央财政总支出的安排增幅要高出2.8个百分点,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的增长幅度是12.8%,中央财政整个支出水平比上一年增长10%。

支出的主要方向涉及两个大的方面,一是确保农业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产品的流通、加工等方面的支出。第二大方面是改善农村民生,进一步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

陈锡文介绍说,去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19元,比2009年增加766元,是历史上增加额度的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9%,也是多年来罕见的一个高水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次增长速度超过城市。

土地出让存地区差距

一号文件提出土地出让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这是含金量的一项政策,初步测算,如果能够落实,按上一年土地出让的总额,可以落实600亿-800亿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不过他亦承认,确实存在地区差距问题,东部土地价值比较高,土地出让比较多,但用于水利方面的比较少,西部水利欠账比较多,但是土地又比较少。国土部公布了去年土地出让的总价款为2.7万亿。陈锡文表示,土地价格越来越高,但同时政府在补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也越来越高,总体看,土地大概占土地价款的40%。

他坦言,一号文件规定的10%土地出让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问题不在于能不能将这10%拿出来,而在于不均衡,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地方不大,用不了很多水利设施,但土地出让占比很高,他透露,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水利部等正在研究,怎样既保证量,也能均衡、合理的使用。陈雷透露,正在研究统筹的问题,“看看能不能在中央的层面出台一个政策,统筹用好这个资金。”

45%土地出让明确去向

不过根据目前中央已有的明确规定,45%的土地出让已被规定了去向。陈锡文分析,现在中央的规定为,15%用于农业,10%用于保障房,10%用于教育,这次增加了10%用于水利。陈锡文坦言,此种情形下,对地方政府是个很大的考验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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