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兰州市委党校供热站(简称供热站)站长王大虎,将一套单位的房屋分给在同单位上班的女儿,被人举报。案发后,其家人向检方退赔了全部房款。11月30日,王大虎因涉嫌贪污罪在城关区法院受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兰州市委党校供热站(简称供热站)站长王大虎,将一套单位的房屋分给在同单位上班的女儿,被人举报。案发后,其家人向检方退赔了全部房款。11月30日,王大虎因涉嫌贪污罪在兰州城关区法院受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检方指控,王大虎指使本单位会计徐某,未将该房屋入账,还将房屋让王的母亲居住。2006年,在未缴纳房款的情况下,王大虎将房屋直接过户给女儿王梅。案发后,王大虎的家属缴纳了涉案房款。
庭审当天,供热站站委会成员陈某出庭作证,承认对王大虎的分房一事知情,这与其在检方的笔录“我对分房具体情况不了解”不一。
王大虎的辩护律师认为,大量证据显示王大虎具有分配房屋的权力,由于王梅是供热站职工且没房,王大虎分房给王梅的行为合情合理,且房屋过户在王梅名下,而非王大虎名下,故其不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称,王大虎未经上级单位的批准,私自分房,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侵吞手段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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