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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政府 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答复网友留言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0-09-01 09:45

【网民留言】

本人2007年底入住西固区环卫所家属院新建楼房,房屋出售协议承诺交房一年之内给房产证,当时房价同商品房(中鹏雅园参比),时至今日,房产证仍遥遥无期,诉说无门,只能在此提请相关领导为民请命,予以过问。谢谢!

兰州市西固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回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05年为了解决我单位职工住房难的问题,我局通过职工集资的方式修建了家属楼,2007年竣工后将132套住房以成本价1350元分配给我单位职工居住。就你反映房子至今没发放房产证的问题,我局已根据兰州市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政策和处理办法,积极同市房管局协调、申请,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网民留言】

袁市长您好,我是城关区雁北路的居民,对于我家门前这条路的规划与设计,总是出乎意料,好好的6车道,非要修个那么大的花坛变成4车道,公交站矗立在马路上,等车人的安全有保障吗?出事了,就把路封死,移一下公交车站,这就是政府给我们市民的交代吗?雁北路封死,十字又不让掉头,请问新港城,海龙花园,丽舍情园,小区这么多车怎样出入?由西向东到晚上9点都还堵车,有意义吗?同是交警,请雁滩大队向七里河大队与龚家湾大队学习一下,人家的交通压力比你们大多少,路修了多久,又处在交通要道,封了哪个口子,影响了哪家得进出?哪天不是不辞辛苦,顶着炎炎烈日的在那里指挥交通?同是人民公仆,同样花着纳税人的钱,为啥你们不能尽职尽责一些呢?只是站在十字中间,让我们“快开,快走”,请问我们应该往哪开,应该怎样走呀?

兰州市公安局回复意见:

您好,谢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立即指令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雁北路新港城段道路拓宽工程于2009年9月份建成通车以后,有效解决了新港城十字的交通拥堵问题,但是由于道路拓宽以后,行人横过道路的路线加长了,自觉走斑马线的行人变少了,因新港城周围的居民相对集中(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共有约10万人),这就使得雁北路新港城段人车争道现象非常严重,不仅造成交通拥堵,而且行人安全无法保障。2009年9月25日,我们在雁北路宋家滩小学门口施划了一条“爱心斑马线”,以提醒过往司机注意礼让行人,但是由于过马路的行人很少走斑马线,使得这里的交通事故频发,给周围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仅2009年9月份,雁北路新港城段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起,死亡1人,伤3人;自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间,雁北路新港城段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62起,其中重大事故3起,死亡3人,伤32人。经过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90%以上发生在这里的事故是由于车辆不注意避让行人和随意调头造成的。为了改变雁北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现状,给周围群众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出行环境,在请教专家和实地调研、大量走访新港城周围住户意见的基础上,安装了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在中心隔离护栏安装后的前两周,由于新港城所有车辆习惯于从小区南门进出,全部在新港城十字调头或者左转弯,使得雁北路由西向东的车辆堵车非常严重。经过反复考察、研究堵车原因后,我队雁滩大队首先是安排民警选择合理绕行路线,开车从花鱼市场十字经省政协到南滨河路进入新港城北门进行试验,此段距离5左右就可到达,且不存在堵车的情况,然后立即向新港城及周围小区住户发放了5000份“致雁北路周围住户的一封信”,解释了设置道路中心隔离护栏的原因,同时提出建议:新港城住户经南滨河路东延段(607号路)从小区北门或者东门进入,天庆丽舍情园和海龙花园的车辆经607号路绕新港城东门右转进入小区。目前,该段道路通行情况良好,市民群众也已基本习惯,整个雁北路道路交通变得安全、畅通、有序,保障了周围居民的安全出行。

【网民留言】

陆书记、袁市长:您好!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已退伍13年了,一直未分配工作,我有一战友前两年才找到工作,他一亲戚在政府当领导,花了20万,弄了一套假档案,以调动的名义解决到西固公园。难道我们无权无钱的就没有办法了吗?生活无法下去,请书记和市长救救我解决一个工作。

市民政局回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兰州市民政局进行了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1、西固区没有退伍13年未安置工作的退伍军人;

2、由于您没有提供详细信息,西固区民政局无法与您联系,答复所提问题;

3、西固区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安置、调动,由区人社局负责,区民政局只负责提供退役士兵档案和是否符合安置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西固区政府已责成区监察局调查近两年调进西固公园的人员情况,届时将反馈调查结果。

5、如还有不清楚的问题,请与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联系。联系电话:2199976

【网民留言】

尊敬的袁市长您好,小西湖柏树巷、上下西园违建特别严重,由原来的四五层到现在的二十层左右,对周围住户的彩光日常生活造成很大不便,有的违建房还以街逆、房管、清真寺等巧立名目,实为没有任何手续的违建。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回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小西湖柏树巷、上下西园违法建设的有关问题,袁市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七里河区政府就小西湖地区违法建设问题进行调查摸底。我区立即结合“百日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整治力度,使该地区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较短时间内城市环境面貌有显著改善。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区小西湖、上下西园地区由于特殊的社会和历史原因,造成城市管理难度较大。首先,该地区土地使用权属构成复杂,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铁路沿线的土地属铁路部门;二是上下西园原为农村集体土地,随着城市发展,现已形成大面积的私有住宅;三是由政府房管部门管理和企事业单位房产用地属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属的多部门,给监控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其次该地区居住人口构成复杂,流动人口多,特别是该地区是传统的伊斯兰少数民族居住区,流动人口中多数是少数民族。近年来,来自我省临夏、东乡、广河的少数民族群众大量购买该地区私有住宅,进行翻建改造,形成违法建设。由于这些私宅买卖多数是个人私下交易,在进行翻建改造时,又多在夜间偷建进行,加之多数建设与原住户签订了房屋还建协议,给执法和拆除带来了极大难度。第三,该地区历史形成了大量的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房屋产权问题也给依法制止违法建设问题带来了较大工作难度。从我区近日开展的“百日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中调查了解,因监管部门职责不到位、民族宗教等问题,已成为小西湖、上下西园地区违法建设突出的主要原因。如2009年柏树巷10号由市土地规划局审批翻建一层,现已建至20层封顶;上西园66号由兰州铁路局土地管理局批准翻建,现已建至20层封顶;西津东路清真寺打着寺产名义,在仅有用地范围图,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大肆修建,目前已建至14层以上。正是由于土地规划部门在审批后监管不力,以及一些回族群众以寺产和解决教民居住等偷建抢建,在西园地区造成了很大影响,一些修建者纷纷效仿,造成了目前监管的极大困难。截至目前,我区共监控小西湖地区21处违法建设正在修建或打井桩、欲建高层,以上21处违法建设多为回族群众以寺产名义和教民居住为由进行修建,无任何拆迁手续和房屋修建手续,他们以高额补偿进行拆迁,目的就是建设高层来换取更多利益。

二、主要整改工作。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责成相关部门结合近期在全区范围内正在开展的“百日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小西湖上下西园、柏树巷地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力度。我区自8月3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组织公安、宗教、城管成立联合执法力量,已对工林路牛羊肉市场、沈家坡61#、五星坪15#等4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670平方米。同时对华林山802号及上下西园、林家庄、柏树巷、工林路等11处正在挖地基和打井桩准备修建的违法建设进行了有效制止。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结合“百日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大对小西湖上下西园、柏树巷、工林路等区域违法建设的拆除和整治工作,确保该地区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网民留言】

上周六,因天气炎热,与家人一同去榆中官滩沟,下午在开心饭庄吃饭后结账,被庄主狠宰,收费近五百(与平时别家相差一倍多),出于身单力薄,无奈买单。索要发票,被告之,说没有,市长来消费也没给过发票,实在要,就另外掏钱买,过两天再来取,让出具收据,结果只给出了个白条子。这样明显的偷漏税事情,不会是个别现象,请责成有关部门管一管。

兰州市地税局回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开心饭庄消费后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的问题,我局立即安排榆中地税局发票局检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对消费者消费后不提供发票供认不讳,愿意接受批评处罚,态度较好,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中遵纪守法,绝不出现类似问题。根据《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该饭庄属未按规定使用发票。对该店一是通知纳税人限期尽快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纳入正常管理;二是处以500元罚款,罚款已于2010年8月19日入库。

【网民留言】

我是兰州市孙家台的拆迁居民,“兰州市孙家台经济适用房安置小区”,号称是兰州市政府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的标志性工程。可是,从2006年拆迁至今,住房安置没有解决,当时签拆迁协议时,承诺过度期限是两年,如今四年过去了,不但安置房屋没有任何消息,甚至一年多的拆迁过度费也不再发放!拆迁居民进行投诉,得到的答复只是推诿。不安家何以立业?请袁市长关注解决孙家台居民的住房问题!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回复意见:

您好!孙家台经济适用房是2006年市政府的重点项目,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现将您反映的安置拖后及过渡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安置问题说明

孙家台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于2006年9月动迁,建设地块内全部动迁及安置工作由我公司以包干委托的方式委托七里河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兰州新世纪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人民政府完成。由于该项目建设面积大,施工建设标段多,因拆迁影响,主体建筑开工时间各有先后,致使整个项目不能一次性全部竣工,只能分阶段、分步骤进行竣工安置,截止目前一期工程8栋楼(985套房屋)于2009年8月竣工,除涉及孙家台国有土地拆迁户安置房206套房屋未入住外,其余全部安置入住;二期5栋楼(260套房屋)预计本月可安置入住;其余建筑主体全部封顶。我公司将依据竣工验收情况分步骤安置,预计2010年12底全部安置入住完毕。

该项目一期工程8栋楼(985套房屋)竣工后我公司于2009年9月8日向七里河区政府报文(兰城投综字(2009)381号)请求七里河区政府以总体安置、分期入住的原则尽快安置孙家台国有土地拆迁户入住。现我公司物业管理早已准备就绪,但七里河区政府至今未予分房和安置,我公司正在积极协调中。

2、过渡费发放情况说明

孙家台本地集体土地拆迁户的过渡费已发至2010年4月,国有土地拆迁户的过渡费已发至2009年3月。因部分房屋已经达到安置要求等待安置,依据安置入住惯例,将在办理入住时,统一结算过渡费,以多退少补的原则,最终核算。

请大家给与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袁市长您好 我们是居住在南山路旁的居民翘首盼望南山路早日通车 但我们看到的却是进展缓慢的景象 十分焦急 难道政府真的就没有办法加快进度吗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回复意见:

您好!现就您在反映的关于“南山路进度缓慢”的问题,答复如下:南山路工程是兰州市城建史上一次性完成的规模的市政项目,路线长,工期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拆迁安置和协调工作难度都比较大,其中南山路东段工程拆迁涉及住户约3570户,涉及单位共约229家,目前大部分单位和住户已与我公司签订拆迁协议并完成搬迁工作,但个别单位及住户的要求超过了相关拆迁补偿标准而无法达成共识,致使拆迁工作进度一再推后,甚至在南山路沿线还出现了新的违章建筑,更加剧了南山路的拆迁安置工作难度,导致建设工作举步维艰,严重制约了工程进度,也破坏了整个工程建设计划。

南山路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它的建成对改善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提升城市形象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都希望该项目尽快完成,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力争使道路早日贯通。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进一步支持南山路的建设工作,尤其是沿线单位和住户积极配合完成征地拆迁,确保绿色市场以东路段在今年基本建成,真正让全市人民得到实惠。为方面您反映相关问题,我们确定专人予以落实。

联 系 人:郑 鹏 联系电话:4607700

【网民留言】

袁市长:你好!我于2006年买的亚太大厦,当初开发商承诺半年内办好产权证,可至今也杳无音信,每次去询问总是推脱,请你关注,谢谢!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回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调查,现回复如下:该项目部分违规超建扩建,开发企业未能取得规划许可证正本是导致业主不能顺利进行产权登记的主要原因。关于部分楼房未能取得规划许可证正本的问题现根据市政府“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精神,此项工作将在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无规划许可证正本”的问题也能因此而解决,只要开发企业和业主积极申报和配合,我们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快受理、核查、审核工作节奏,你们会陆续拿到产权证。

【网民留言】

袁市长:您好!西固区新城附近道路(国道)每天早晨8点左右,就变成了菜市场,过往车辆严重积压,很不利于兰州的形象和经济发展。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回复意见:

谢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上主要领导已安排西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西固区商贸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为了解决新城、河口周边村民农产品销售问题,满足村民购买需求,区政府已在新城镇规划建设一家农贸市场,并将新城农贸市场建设列为政府为民兴办10件实事之一。目前,该市场的设计、勘探、环评、招标等前期工作都已完成,市场于7月23日开工建设,预计9月底完工,市场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农产品占道经营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袁市长:我是一名位于兰州广场西口亚太大厦的业主,自2006年买房后一直在催办产权证,可至今杳无音信,我想一个作为兰州市有名的企业,整天吹嘘是地产50强的企业怎么了?也不知道市政府这回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中包含亚太大厦不?希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杜绝害群之马,规范房地产市场!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回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这次市委市政府解决房屋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面宽量大,像亚太大厦这样的情况属于解决范畴之列。如开发企业能认真反省,并持积极态度,接受违法违规处罚处理,此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网民留言】

尊敬的袁市长:我是一名兰州电机厂的职工,1998年购买电机厂企业住房(914元/平方米),可至没有任何房产证明,只有几张交款收据,也不知道市政府这回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中包含兰州电机厂不?希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在此我代表一千多户 住户谢谢您!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回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这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政策和处理办法已于7月13日晚报第四版登载,您的问题应该是“对单位自建房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或“对房改售房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条款中解决之列。8月1日此项工作已全面启动,请业主群众督促企业领导或管理此项工作的部门,尽快持相关资料到兰州房地产大厦7楼政务大厅申报。

【网民留言】

袁市长您好,我们住的是国营单位的房改房,根据新政策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我们单位不去办理而我们个人又无法去办,政府能否督促类似单位去办理以帮广大职工解决一下后顾之忧。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回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这次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是政府为企业发展、为百姓解决问题办实事、为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的重大决策,全社会都在关注,作为企业更应该持积极态度,义不容辞的为企业职工办理个人产权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如果企业态度不积极,你们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督促他们提高认识,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为你们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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