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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建议政府提请人大展开养犬立法

西部商报  作者:宋鹤莉  2012-02-06 09:07

[摘要] 兰州市公安局:建议政府提请人大展开养犬立法

大型犬乱窜管控遭遇难题

兰州市公安局:建议政府提请人大展开养犬立法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时下,养狗已经成为很多都市人的习惯之一,很多家庭饲养宠物狗的选择也有所改变,近年来金毛、萨摩耶、哈士奇、松狮这些大型犬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很多市民表示,饲养大型犬既影响城市形象,又威胁市民的人身安全。有市民向本报“您点题,我采访”反映,希望尽快解决兰州市多年以来养狗管理处于真空的尴尬境地,出台实施办法禁止市区内饲养大型犬,兰州市公安局作出回应将建议兰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展开养犬立法工作。

市民点题

大型犬无牵制遭诟病

“城市饲养大型犬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同时对市民人身安全也有影响,尤其是老人和小孩。所以强烈建议严厉禁止市区范围内饲养大型犬。”市民王先生在兰州市政府网页上留言表示,希望禁止市内饲养大型犬。记者在兰州市内走访时也发现,兰州街头不时可以看到各类大型犬只,有很多大型犬都是随意跑动,并没有狗链牵制。市民李女士说:“每次看到这些大狗四处跑动我就很担心它们会伤人,带孩子出来的时候看见大狗都是抱起来绕开走。”李女士表示不仅怕狗伤人也怕狗身上会有寄身病菌,但是现在自己住的小区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饲养大型犬。另外,市民刘先生也表示,“这些大狗给城市环境带来了很大压力,四处撒尿不说,有些人还不自觉,狗的粪便也不清理。”

然而养狗人士的看法却并不相同,市民杨先生饲养着一只两岁大的金毛犬,对自己的狗疼爱有加,“平时带它出去的时候我都不会拴住它的,金毛是一种很温顺的犬类,天生友善,这种品种也经常被训练为导盲犬。”杨先生称现在兰州市内很多人养大型犬只都是选择金毛、萨摩耶等脾气温顺的犬类,并不会给其他人带来伤害,而自己带狗出去也会自觉清理狗的粪便。

部门回应

将建议市政府提请立法

那么对于大型犬只管理,相关部门有什么说法,有没有法律规范?兰州市公安局就此做出了回应,2001年兰州市曾颁布施行了《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采取限养、办证的模式开展犬只管理工作,但由于兰州市没有关于养犬的地方性法规,准养犬只收费许可证问题未能得到解决,致使登记办证工作至今不能顺利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无法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管理,造成部分市民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犬扰民、犬伤人、随意遛犬破坏市容环境等问题屡禁不止;兰州市公安局表示,管理处罚工作执行难度较大,因《规定》未明确限定遛犬时间、地点,特别是对违规饲养的犬只处理无具体规定,管理工作常陷入被动境地;另兰州市公安局由于无养犬管理专项经费,各类管理装备、留检场所等保障建设工作滞后,无法对违规饲养和流浪犬只进行安全查缴。由于《规定》对农委、卫生、城建、工商、环保和市容环卫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没有明确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至使养犬管理工作一度处于困境,因此兰州市公安局也提请市政府重视兰州市的养犬管理工作,能够给予公安部门程度的支持,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同时,兰州市公安局将建议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尽快开展兰州市养犬管理的地方性立法工作,使兰州市的养犬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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