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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国土资源出新政 支持市区企业"乔迁新居"

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王海川  2011-07-18 10:19

[摘要] 甘肃省政府下发《关于支持中央和省属在兰州市区工业企业向兰州新区拓展的意见》,要求为兰州市区企业向兰州新区搬迁,提供优先配置土地、支持原址土地开发等支持。 对搬迁企业优先配置土地,支持搬迁企业开发原址土地

近日,甘肃省政府下发《关于支持中央和省属在兰州市区工业企业向兰州新区拓展的意见》,要求为兰州市区企业向兰州新区搬迁,提供优先配置土地、支持原址土地开发等支持。

据介绍,该《意见》是甘肃省为深入贯彻省委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兰州老城区城市布局,加快兰州新区产业聚集发展,提升兰州市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而出台的。《意见》要求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让搬迁企业建设用地享受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企业用地政策。兰州新区负责做好工业用地基础工作,确保达到“七通一平”,实行净地出让。搬迁企业用地不分摊界外公建及绿化面积。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搬迁改造项目中涉及控制性单体工程的,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直接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意见》强调,支持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开发。兰州市政府对所有中央和省属搬迁企业现行用地情况进行摸底,在征求意见基础上,于今年底前逐一制定现行用地的建设控制性详规。搬迁企业在按规定交纳原址土地用途变更费用的基础上,可自主进行开发,不进行原址土地自主开发的,可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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