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倍受关注的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工作将于1月17日和18日两天举行,届时将上演一幕“千人选房”的壮观场景。为了确保此次选房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保障选房人权益,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于1月12日专门制定了选房程序,并向媒体进行了通报。
选房将于17日、18日在人民剧院进行 未选定房源家庭在准购证有效期内参加下次配售
倍受关注的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工作将于1月17日和18日两天举行,届时将上演一幕“千人选房”的壮观场景。为了确保此次选房顺利进行,并限度地保障选房人权益,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于1月12日专门制定了选房程序,并向媒体进行了通报。据悉,此次选房地点定在人民剧院,公示期内被查出不符合条件家庭将无缘选房。
看房时间:1月15日—16日
具备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可于1月15日—16日(本周六、周日),前往房源点看房。建设单位将在房源点张贴小区总平面图(标明配售房源楼号)、分层平面图、楼盘表(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指定专人负责解答购房人的咨询。已基本竣工具备现场看房条件的“孙家台”项目、“九州中心花园”项目、“山坪子”项目,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引导选房人入房查看。
选房时间:1月17日-18日
1月17日8时30分—15时选“砂坪村”项目房源;15时30分—18时选“孙家台”项目、“南出口”项目房源。
1月18日8时30分—15时选“银滩花园”项目、“九州中心花园”项目房源;15时30分—18时选 “山坪子”项目房源。
选房人应在规定时间(上午选房项目8时入场,下午选房项目15时入场)入场,半后开始选房。
■注意事项
选房人原则上为申请人
每个选房入围家庭只限一人参加现场选房,原则上为申请人。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由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准购证原件、户口簿等要件参加选房。
2月28日前缴清首付款
选定房源的选房人在2011年2月28日前缴清首付款,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准购证由建设单位负责收回。考虑到广大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此次选定房源的购房人首付款金额定为10万元-15万元。
未选定房源者参加下批配售
未能选定房源的选房入围家庭在准购证有效期内参加下批次的登记配售。选房人在选房现场须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位置就座,文明选房。选房人扰乱选房现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本次选房资格。选房全过程由兰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兰州市监察局现场监督。
选房者如果对选房事宜有问题咨询,可到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管理处(城关区通渭路1号兰州房地产大厦1424房间)咨询;或拨打电话咨询。电话:4607333-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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